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,促進經濟回升向好,2008年第四季度以來,國家出臺了對部分小型微利企業實施所得稅優惠政策、實施家電汽車摩托車下鄉及家電汽車以舊換新政策、對購買節能汽車給予補貼等一系列財稅優惠政策。這些措施對擴大內需,推動節能減排,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。 繼續實行結構性減稅是2011年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內容之一。繼續對部分小型微利企業實施所得稅優惠政策,支持中小企業發展。落實好各項稅費減免政策,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和服務業發展。實施有利于節能減排、環境保護和增加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。繼續清理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。另外,為加快汽車產業結構調整升級,促進節能減排和資源循環利用,2011年繼續采取財政補貼政策,支持全面推廣節能汽車和加大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力度,繼續實施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。 與此同時,汽車下鄉和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執行完畢。經國務院批準,近日,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《關于汽車下鄉政策到期后停止執行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建[2010]1014號)、《關于汽車以舊換新政策到期后停止執行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建[2010]1021號),明確了到期停止執行等有關政策并對做好后續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。 |